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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后半年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临考温馨提醒

发布日期:2021-10-13 来源: http://www.guodahulian.com

二零二一年后半年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将于10月16日至17日举办。为了更好地确保诸位学生顺利报考,省文化教育教育考试网友情提示留意以下事宜:

考试报名时间

二零二一年10月16日-17日,早上 9:00—11:30,中午 14:30—17:00。

请诸位学生提早了解考试点部位,提议学生临考1小时抵达考试点,接纳人体健康监测、真实身份核实、违禁品查验等,保证准时报考。

齐备必不可少有效证件和疫情防控原材料

除自己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外,请学生按自己参与考试课程总数准备好“一码一卡一书”和相对应的“一汇报”。请诸位学生临考再度用心阅读文章《关于参加青海省202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打印准考证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通告》,准备充分好每轮考試递交原材料(须自己签名),严格执行考点考试点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求。

严格遵守考试场标准

学生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通过自学听从监考老师等考試工作员管理方法,遵循考场纪律,不可以任何借口防碍监考老师等考試工作员做好本职工作,不可干扰考试场和他考試工作中地方的纪律。

解题常见问题

请学生用心核查条码上的课程、考试场号、座号、名字,核查准确后将条码横贴在每一张考试答题卡的“条码黏贴处”,黏贴时需注意不可以超过框外。学生务必按要求在机读卡特定部位用心抄录“学生字迹确定卡”一部分要求的文本。考试答题卡要保持干净,不可以伸缩、破损、起褶、弄破,以防影响到一切正常扫描仪。凡漏写、填错、笔迹不清或不按要求黏贴条码,造成 没法一切正常阅卷的,义务由学生自傲。

诚实守信报考

请诸位学生履行承诺,诚实守信应试。若有考試违法乱纪舞弊个人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客观事实将计入國家考试院征信系统;因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解决。

最终,请学生高度关注考試的时候的天气预告,严防大暴雨山体滑坡等恶劣天气,提早计划出游线路,搞好出游提前准备。

真心诚意恭祝每位学生获得优异成绩!

配件:

青海二零二一年后半年自考考试考试点信息内容

青海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考试场标准

一、学生应诚信考试,遵规守纪。主动遵从监考老师等考試工作员管理方法,不可以任何借口防碍监考老师等考試工作员做好本职工作,不可干扰考试场和他考試工作中地方的纪律,不可伤害其他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

二、凭《准考证及考场座次通知单》、合理第二代身份证及省自考报名地点要求的其它原材料,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报考。考试15分鐘后,不可加入考试点加入当次课程内容考試。

三、应积极接纳监考老师等考試工作员按照规定完成的身份认证、人体健康监测和对随身携带物件等完成的需要查验。除省自考报名地点要求的考試用具外,手机上等其它其他东西不能带进考试场。

四、进场后,不懂装懂,将相关有效证件放到台上便于核实。领取考试答题卡和考卷后,应在指定的部位和要求时间段内精确、清晰地涂卡名字、准考号、座号等。凡漏写、填错或写字字体不清的试卷,危害判卷結果的,义务由学生自傲。学生应积极相互配合课程内容字迹数据采集。

遇考卷、考试答题卡派发问题及考题笔迹不清、翻印、漏印或缺页等难题,应伸手了解,在开临考汇报监考老师;考试后,再次汇报、拆换的,耽误的考试报名时间不予以增加。

五、考试讯号传出之后才可开始答题。

六、在要求的做题范围内按题号次序解题,写在草稿本上或者非题号相应的做题范围的回答一律失效。不可用要求之外的笔山石解题,不可在试卷上做其他标识。

七、在考试场内须保持安静不要喧哗,不可抽烟,不可喧闹,不可搞小动作、东张西望、做手势、做暗语,不可带入、旁窥、剽窃或有心让别人剽窃,不可传抄回答或互相交换考卷、试卷、草纸,不可传送文具用品、物件等,不可将考卷、试卷或草纸带出考试场。如人体异常状况,应该马上汇报考試工作员和监考老师。

八、不可先于当科测试完毕前30分鐘答完登场。上交试卷登场后不可再入场续考,也不能在考试场周围停留或沟通交流。

九、考試终结数据信号产生后,马上停笔并终止解题,在监考老师依次搜集试卷、考卷、草纸后,依据监考老师命令先后撤出考试场。

十、如不遵循考试场标准,不听从考試工作员管理方法,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明确的流程和要求严肃查处,并将计入國家考试院征信系统;涉刑的,由考试点或考试院组织配合地方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依据。

青海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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