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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升本部分院校招生简章汇总(二)

发布日期:2021-09-29 来源: http://www.guodahulian.com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21年“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此招生简章。

一、办学地点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高尔夫大道367号

宜宾校区:四川省宜宾市翠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录取人数为本年度对口学校及我校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最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计划为准)。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60%。(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四)免试推荐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三、报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三)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四、选拔成绩及录取

(一)免试推荐

1.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2.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3.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在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后,可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后,免试预录取。

(二)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所在级学院、部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三)考试选拔

1.2021年应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2.选拔考试

(1)考试日期:5月22日(星期六)(2)考试科目:(各科目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计算)语言类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非语言类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

3. 成绩计算办法

(1)“专升本”考试成绩-《专业综合》x0.6+《大学语文(英语)》x0.2+(大学计算机基础》x0.2

(2)附加分: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CET6(外语类专业学生)、CET-4(非外语类专业学生)合格、获得国家或省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加1.5分,同时具备多种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不重复加分计算。

(3)“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1-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x0.5+“专升本”考试成绩x0.5+附加分。

(注:专科1-5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主要是指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平均成绩。计算的课程中,若有通过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均按60分纳入计算)

4. 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1.凡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我校在进行资格审核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确定拟录取本科专业。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

对所有未被录取考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

5.招生专业

五、培养方式和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缴纳费用。

(三)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 2019 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六、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二)在拟录取学生名单中,若有在第6学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七、招生咨询

咨询部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

咨询电话:028-87213722

八、检查机制及申述渠道

咨询部门: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教务处

为确保2021 年“专升本”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我校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应情况和投诉。申诉电话:028-87120011。


成都体育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成都体育学院全日制学生“专升本”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选拔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要求

(一)招生对象

与我校签订专升本正式协议院校的2018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专升本拟招生人数31人(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终以教育厅下达核准人数为准。

(三)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接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康复治疗学,要求报考学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及对口本科专业如下: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同一学校同一专业的学生只能报考一所对口本科学校”的规定,如发现违反此规定者,我校将不受理其“专升本”申请;已录取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 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处分记录;2.在专科学习期间所修读专科专业所有课程成绩合格;3.毕业时能获得所在学校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所在院校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报名程序

1. 符合“专升本”报考基本条件且自愿报名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报名。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由学生所在选送院校另行通知。报名结束后,选送院校须对审核后的报名学生名单及前五学期专业课考试成绩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对高等院校自主招生等有关收费问题的复函》(川价函〔2008〕98号),报名学生应缴纳考试费80元/人,作为考试组织、命题、考务、阅卷等工作使用。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三、选拔考试

除免试录取以外的报名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一)考试科目

专升本选拔考试科目共4门,分别为3门基础课和1门专业综合课。3门基础课满分均为100分,总分300分;专业综合课成绩用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替代,不另行组织考试。基础课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

“专升本”选拔考试定于2021年5月22日进行,其中:上午:8:30-10:00《大学英语》10:30-12:00《大学计算机基础》下午:14:30-16:30《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三)考试地点

“专升本”考试的考点设置在报名学生所在选送院校,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成绩构成 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为基础课考试总成绩和各选送院校所提交的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成绩之和。

四、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开展录取工作。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录取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分学校分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总成绩出现相同情况时,则按照基础课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仍有相同情况,则继续按照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即取考生三门基础课中任一单科考试最高成绩进行排名),以此类推。

应征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须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计划单列,由我校按此类学生报名考试人数的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予以确定,不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实行专升本专项计划,由我校按此类学生报名考试人数的20%予以确定,不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专科学习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服兵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且退役复学后已完成专科阶段学习任务的学生,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选送院校和我校资格审核,可免试录取,但要占用学生所在选送院校的“专升本”招生计划。

(二)录取程序

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工作。

1. 确定拟录取名单。

按照我校录取原则,根据“专升本”各类招生计划数,按考生“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批次提出考试选拔拟录取名单。同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出免试推荐、保送、免试入读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经学校审定后,我校在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选送院校也须对拟录取学生名单及成绩情况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3. 录取通知书发放。

“专升本”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我校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至选送学校,由选送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五、培养方式与学籍管理

(一)“专升本”新生凭我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未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我校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对口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其中体育教育专业还将进行专项选拔),按对口专业本科三、四年级培养方案进行修读,学习时间为两年。本科前两年应修学分全部按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结合本科专业的设置情况,指定学生补修或加修部分课程。

(二)毕业时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按省教育厅要求填写 “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由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休闲体育专业:4440元/生·年;康复治疗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4920元/生·年。

住宿费:600元/生·年——1200元/生·年

七、纪律监督

为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平与公正,我校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和跟踪,并设立监督、申诉电话:纪委办公室: 028-850944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095180

联 系 人:晁老师 范老师

教务处官网: http://jw.cdsu.edu.cn/

学校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九、其他

本简章与国家和四川省教育厅有关政策如有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2021年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计划招生

(一) 选送对象:

校内各系及我校“专升本”对口学校的2021届能够达到毕业条件的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 “专升本”专业: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表》(附件1)中所列专业的对口专科专业。

二、报名条件

(一)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身心健康,具有继续修学的能力;

(三)在校期间已修课程全部合格,学习成绩优秀;

(四)无未解除的处分。

三、选拔程序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免试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二)考试选拔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和命题的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条件,方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1.报名

凡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交《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21年选拔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名单及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在专科就读学校官网首页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考试科目

理工类:大学英语(不含听力)、计算机、高等数学(理工);

经管类:大学英语(不含听力)、计算机、高等数学(经管);

艺体类:大学英语(不含听力)、计算机、大学语文。

若考生缺考一科则不予阅卷,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3.考试费用

根据《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件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按每生80元收取。

4.考试成绩公布

专升本考试结束五天后,学校将考试成绩返回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及学生本人,凡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3天内向专科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交书面查卷申请。

5.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综合成绩由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专升本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百分制计。其中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占3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70%。专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由专科所在学校按本校相关规定以百分制评定并负责公示与解释。专升本考试成绩为参加考试的3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四、专升本录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标准,择优录取。

(一)单列计划录取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由专科生所在学校按规定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6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当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当“专升本”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英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英语成绩仍相同,再按数学/语文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下出现类似情况时按此规则处理。若按照60%的比例仍未被录取的,纳入所在专业排序,按招生计划内学生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进行提前单独录取,按参加“专升本”考试的该类学生人数的20%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按照20%的比例仍未被录取的,纳入所在专业排序,按招生计划内学生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二)招生计划内录取

1.先按综合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严格按照综合成绩分学校按专业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

2.当考生综合成绩并列时,按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排序,若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仍相同,则按专升本英语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英语成绩仍相同,再按数学/语文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预录取名单。

3.当某专业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少于本专业的计划招生数时,剩余指标由学校调剂使用,并按全部未录取考生专升本考试折算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调剂录取名单。

4. 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确定的预录取名单经公示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教育厅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向被录取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在秋季开学时升入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

五、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按升入学校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费标准

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分别按升入学校当年相应本科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参见招生计划表)。

七、监督管理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比例和要求做好专升本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学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人员,监督举报与申诉电话: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0833-7820096。

八、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专科培养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升入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二)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按升入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升入学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四)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录取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X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招生本科院校信息与咨询: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833-7820842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1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基本条件

1.我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应届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3.所修读专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五学期所有课程全部合格,能按期毕业并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4.具备良好的身心素质,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对应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专业对应关系见《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1年度“专升本”招生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3月28日—4月7日

(2)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且自愿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成都艺术职业大学2021年“专升本”申请表》(附件2),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贫困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初试选拔

(1)审核选拔时间:4月8日—4月11日

(2)审核选拔办法:

我校各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小组,按照专升本选送对象的基本要求,根据学生的申请审核学生名单,截至4月7日尚有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得予以推荐。各学院综合学生前五学期专业课平均学分(专业课平均学分=∑(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总数)、思想行为表现、获奖评优等,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复试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对应专业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0%以内

(3)公示:

各学院应就复试学生名单、学生前五期专业平均学分(即初选成绩)以及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和计划单列学生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2日—4月18日。3.复试初选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复试。

复试时间:5月22日,复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满分100分。凡缺考者一律按放弃“专升本”资格处理。

3. 录取办法

(1)“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完成”。

学校根据“专升本”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复试平均成绩的60%+初选成绩的40%)和“专升本”计划数,综合各学院生源质量,按择优原则,一次性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2)保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要求,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保送“专升本”。

(3)免试录取学生在专科学习期间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学院初审,学校教务处复核,可免试录取:

①获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须盖有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公章);

②获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称号。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4)退役士兵单列计划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经所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可直接推荐参加“专升本”复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5)建档立卡贫困生专项计划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按照对口我校“专升本”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毕业生,进行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20%。

(6)专升本复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

(7)参加复试学生的复试平均成绩、初选成绩、“专升本”综合成绩在我校公示;经学校审定后,拟录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

四、注册与复查

1.经“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2.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其他说明

1.学费、考试报名费标准

(1)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文件,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我校就读的学生学费标准执行《2020年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第二批)》相关收费标准,如遇政策变动,按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复试的学生缴纳考试费80元/人。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专升本”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2.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籍管理、学习过程、毕业和学位授予管理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及学分由我校认定后记为本科对应课程成绩及学分。“专升本”学生应按规定对未曾获得学分的相应本科专业课程予以补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学分费用。

3.证书的颁发与授予

学生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按《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

4.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负责实施,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2)对弄虚作假、考试违纪或其他违法违规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3)我校“专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8-82482892

(4)招生咨询电话:028-82481175。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源街道白云大道115号


四川民族学院 2021 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 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 2021 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21 年“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1 年专升本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相关二级学院行政工作负责人、教务处副处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同志。

二、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1 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2.学习成绩优良,毕业时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并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3.身心健康,能继续完成学业。

三、招生专业、计划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升本学生按“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升入我校对应本科专业学习;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时间、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 年 3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

(二)报名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间内皆可向所在学院自愿申请参加“专升本”。申请保送、免试录取、优先录取、退役士兵计划单列、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计划的学生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学习成绩和身心健康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条件、学生填报科目成绩及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属实,并在申请表中填写意见。教务处复核后将报名名单在学校官网主页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考试选拔办法

“专升本”招生通过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考试科目、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一)考试科目

1.“校内专升本”考试科目

(1)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专业:《专业综合》《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2)其他专业:《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

(二)“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由“专升本”考试成绩和专科阶段前 5 学期学业综合成绩两部分构成。“专升本”综合成绩=“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50%+专科阶段前 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50%。专科阶段前 5 学期学业综合平均成绩=前五学期学业综合认定科目成绩之和/认定科目数。成绩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三科根据省教育厅 2012 年专升本公共课考试大纲由升入学校统一组织命题。《专业综合》由接收学院制定考试大纲,向学生公布并提交教务处备案。

七、录取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 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 号),本年度 “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替补录取。

(一)免试录取

1.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 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由本人在报名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支撑材料,经审核后并公示 5 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免试录取名额占相应专业计划数。

(二)单列和专项计划录取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 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 60%。本年度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实施计划单列,提前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建档立卡毕业生报名人数的 20%。

(三)录取批次安排

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录取,再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最后进行所有未被录取考生的录取。学校对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网址:http://www.scun.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只进行一次,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四)成绩排序

分专业按“专升本”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序;“专升本”考试科目平均成绩相同的,按照“专升本”《大学计算机基础》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学籍管理

1.秋季学期开学时学生需持“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到学校按新生报到流程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编入本科段 2019 级相应专业学习。未提供专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无法通过教育部学信网验证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2.“专升本”升入我校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由学校计财处按照省发改委核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统一收取相应费用。3.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后按升入专业培养方案执行。“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分,由录取专业按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 40%记入本科成绩。本科阶段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若在专科阶段无记载的,需要补修,补修不收费用。

九、监督机制

“专升本”工作期间,任何人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均可向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或四川民族学院纪监委实名举报。教育厅高教处“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28-86112616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违规举报电话:0836-2859586

十、其他

1.学校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姑咱镇

2.学校网址:http://www.scun.edu.cn

3.咨询电话:0836-2856960

本简章由四川民族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内江师范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做好学校2021年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该项工作平稳有序高效开展,根据《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与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以下通称“调剂学校”)联合开展2021年专升本选拔工作,特制定2021年度“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总体要求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严格规范、科学严谨、公开透明地组织实施“专升本”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校和调剂学校分别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1年专升本工作。

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纪委办、学生处、计财处、教务处、考试中心、招生就业处的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办、学生工作处、计财处、教务处、考试中心、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并组织实施“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考试中心主任担任,负责“专升本”选拔工作日常事务处理,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报考对象、条件

1.“专升本”的报考对象与我校签订“专升本”协议的学校2021届普通全日制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和高职单招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2.“专升本”的报考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

(2) 学习成绩优秀;

(3) 身心健康

3.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不能参加“专升本”选拔。

四、录取专业要求

专科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为“专升本”基本前提。专升本”学生只能升入录取学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以保证专业学习的必备基础及本科阶段学习的连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五、招生计划

以各选送学校2021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预计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为基础编制录取计划,具体录取计划如下

大学生退役士兵录取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录取计划单独公示,不包括在此计划内。

六、考试科目及成绩构成

1. 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课程,每门满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表

2.考试范围: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等科目按照学校制定的《专升本公共课程考试大纲》自主命题。

3.考试时间: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90分钟/门,其余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门。

4.“专升本”综合成绩构成原则如下: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30%+“专升本”考试平均成绩*70%

七、录取政策

学校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的录取规则,不进行递补录取。

1. 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同一升本专业有多个院校可录取,可同时填报多个平行院校志愿,录取时,对报考同一本科专业的考生按“专升本”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一个队列,按高分者优先投档规则进行一次性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

报的院校颇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2. 考试选拔

录取学校根据考试类别和“专升本”综合成绩划定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在录取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1) 普通计划

按照考生“专升本”综合成绩和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在“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结合选拔考试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选拔考试平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

(2) 退役士兵

单列计划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6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3) 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专升本专项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后,实行“专升本”专项计划,按志愿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20%(以本科学校为单位)

(4)“专升本”考试有缺考科目者,不计入报考人数,不予录取。

3. 免试录取

(1) 保送录取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通过学校资格审核,可保送录取。

(2) 获军功录取

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获军功录取计划单列。

(3) 获奖录取

在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加盖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奖励获得日期须在专升本报名前)免试录取。获奖录取计划数不超过各专业录取计划的50%;如符合获奖录取条件人数大于获奖录取计划数,将结合原在校期间专科阶段所修课程考核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选拔录取;未被录取的获奖学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通过选拔升入本科层次学习。录取顺序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第二批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第三批次为所有未被录取考生,每一批次均按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八、学籍管理和培养方式

录取通知书由录取本科院校填发升本学生于2021年9月凭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査,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编入相应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标准学制2年,按相应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读。

九、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由录取本科院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后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录取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十、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学校专升本工作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639。专升本”工作招生期间,学校设置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接待办公室,联系电话:0832-2340599

学校纪委同时也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832-2341639。

调剂学校咨询和申诉电话成都文理学院028-61561721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028-87213722

吉利学院028-63286000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0838-3209301

十ー、“专升本”考试费标准、学费标准

“专升本”考试费标准为80元/人。

录取本科学校认定其专科阶段所修学分不低于升入的本科专业应修总学分的50%,“专升本”学生按其升入的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修满其余课程学分,并按升入学校、专业、年级本科生收费标准鍛纳学费。

各录取学校学费标准如下(元/年)

如上级部门出台政策调整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政策相应调整。

内江师范学院

2021年3月18日


四川旅游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考试选拔、免试推荐的条件和办法

(一)选拔对象:相关对口学校及我校的2021届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二)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优良,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截止推荐报名时,已开设的课程应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能够继续完成学业。

(三)初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自愿向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本校学生为二级学院)负责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按不高于“专升本”计划人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学生参加“专升本”考试。选送学校需将推荐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

(四)“专升本”考试: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专升本”考试的考点设置在选送院校。

(五)免试推荐: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以及代表中国国家代表队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应届专科毕业生,在完成专科学业后,经选送院校审核资格,可以免试推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一)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为本年度对口学校及我校“专升本”专业的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不含单列计划)。

(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60%。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计划单列,招生计划原则上为该类学生推荐人数的20%。

(四) 免试推荐学生的计划数,实行计划单列。

三、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科目

《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和《专业综合》。

(二)成绩计算办法

1.“专升本”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专升本”考试成绩=《大学英语》考试成绩×0.3+《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0.3+《专业综合》考试成绩×0.4。

2.附加分: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获奖证书或奖励文件须盖有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公章),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称号者可加2分(最多加2分,不累加)。

3.“专升本”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专升本”综合成绩=专科期间学业综合成绩(百分制)×0.5 + “专升本”考试成绩×0.5 + 附加分。

四、录取办法

(一)“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

1.凡符合免试推荐的学生,我校在进行资格审核之后,根据其专科专业确定拟录取本科专业。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该类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

对所有未被录取的学生,以“专升本”综合成绩为依据,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划数分专业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出现“专升本”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专升本”考试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二)凡是“专升本”考试课程缺考或作弊者,将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www.sct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校报送四川省教育厅,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四)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五)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选送院校名称 专科专业名称 对口升本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1 四川旅游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烹饪与营养教育 4920
2 四川旅游学院 西餐工艺 烹饪与营养教育 4920
3 四川旅游学院 中西面点工艺 烹饪与营养教育 4920
4 四川旅游学院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休闲体育 4440
5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酒店管理 4440
6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440
7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空中乘务 酒店管理 4440
8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检测技术 食品质量与安全 4920
9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4920
10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管理 会计学 4440
11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 4440
12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技术 4920
13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烹饪与营养教育 4920
14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酒店管理 酒店管理 4440
15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旅行社经营管理 旅游管理 4440
16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440
17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风景园林 4920
18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风景园林 4920
19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4920
20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体育运营与管理 休闲体育 4440
21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烹饪与营养教育 4920
22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财务管理 会计学 4440
23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会计 会计学 4440
24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酿酒技术 酿酒工程 4920
25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 7200
26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工艺美术 7200

六、培养方式及学籍管理

本年度“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2019级本科相应专业学习。学生按照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内容,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我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 ,邮编:610100。

联系电话: 028-84818521

八、监督机制、申诉渠道

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集体决策的原则开展“专升本”工作,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专升本”工作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

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专升本考试的相关培训。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情况和投诉。

申诉电话:028-84824391、028-84825007。


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45号)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21]43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由西昌学院与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联合完成2021年专升本计划。结合我校专升本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联合选拔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的招生规定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或所受处分已解除;

2. 学习成绩优良;

3. 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招生人数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要求,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学校承载力等因素,今年我校及跨校“专升本”计划按本年度各选送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预计招生人数为807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其中西昌学院532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31名,成都文理学院95名,四川工业科技学院149名。

三、报名方法

1.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2. 报名地点校内“专升本”报名地点在专升本所在二级学院。跨校“专升本”报名地点由各选送学校确定。

3.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报名参加“专升本”选拔的学生,请在西昌学院校园网/机构设置/党政机构/教务处/下载中心/学生下载中下载《西昌学院“专升本”申请表》。申请保送、免试入读、退役士兵及建档立卡贫困生的考生必须提交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校内“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由二级学院填写《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3月26日前将申请表(盖二级学院公章)、报名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稿)交教务处,报名费交计财处。教务处对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跨校“专升本”报名学生填写申请表,于3月25日前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安排地点报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各选送学校在本校官网首页公示拟参加“专升本”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内容应包含考生是否服兵役,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各选送学校统一填报《西昌学院2021年“专升本”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于4月5日前将电子文本(电子表格和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件)发至西昌学院教务处。

(3)报名考试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中“四川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专升本考试费每生收取80元。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文史管艺体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卷面总分100分,三科共计300分。理工农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每科卷面总分100分,三科共计300分。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1. 考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

2.考试地点:各选送学校校内。

五、录取办法

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得进行递补录取。

(一)名额划拨

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川教函[2021]45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2021年“专升本”录取计划按本年度各选送学校各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20%向省教育厅报送招生计划。

仅录取至我校的专业(下称非调剂专业)录取计划分为“16%对口计划”和“4%统筹计划”两部分。“16%对口计划”是按各选送学校各专业毕业生总人数的16%投放计划;依据我校对口非调剂本科专业,若按“16%”的计划录取后选送学校指标未使用完,由西昌学院统筹分配。“4%统筹计划”是依据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大类按其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进行投放。

同时录取至我校及调剂学校的专业(下称调剂专业)录取计划按选送学校各专业毕业生人数的20%全部投放。调剂专业、非调剂专业共计招生计划807名(以省教育厅下达指标为准),其中西昌学院录取计划为532名(调剂专业63名),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31名,成都文理学院95名,四川工业科技学院149名。

(二)录取原则

调剂专业招生计划的前20%的录取工作及非调剂专业的录取工作由西昌学院负责,调剂专业招生计划剩下的80%的录取工作由调剂学校负责录取。

专升本考试卷面成绩总分低于100分,不予录取。

(三)专升本总成绩构成

专升本总成绩=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70%+专科阶段成绩*30%

“专科阶段成绩”计算方法由各选送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专科阶段成绩不超过100分(以百分计)。

(四)录取步骤

1. 保送录取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我校将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免试入读

录取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实行免试入读。

3. 考试选拔录取

(1)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录取

对不符合免试入读条件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6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按单列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应征入伍退役考生,纳入普通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2)建档立卡贫困考生录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专项计划,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依据“专升本总成绩”从从高分到低分,按20%比例进行单独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按专项计划录取后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考生,纳入普通计划与其余考生统一录取。

(3)非调剂专业“16%对口计划”录取

西昌学院对各选送学校对口本科非调剂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根据该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总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非调剂专业“4%统筹计划”录取

对所有选送学校在非调剂专业“16%对口计划”中未被录取考生分文史管艺体类和理工农类两类统一进行“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至最后一名时,若出现“专升本考试卷面平均成绩”相同时,则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升本考试英语卷面成绩”相同,理工农类以“专升本考试高等数学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管艺体类以“专升本考试大学语文卷面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调剂专业联合录取

对各选送学校对口本科专业的所有专科参考学生进行“专升本总成绩”排序,西昌学院根据对应本科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排名前20%,调剂学校根据对应本科专业从西昌学院未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招生计划剩下的80%。

六、专业名称、要求、办学地点及学费标准

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专科专业应与升入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西昌学院办学地点:除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一类模式)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在西昌学院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海滨中路24号)办学外,其他专业均在西昌学院北校区(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办学。

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星镇学府大道8号

成都文理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办学地点: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七、培养方式、学籍管理及毕业证发放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选送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录取学生在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录取资格。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教学班,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我校及调剂学校依据相关学分认定办法给予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认定学分并记为本科学分。

“专升本”学生注册后在我校及调剂学校学习两年完成本科学业,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颁发我校及调剂学校毕业证,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2021年的“专升本”工作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并在学校集体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24-2580111,来信请寄: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学府路1号,西昌学院北校区纪委办公室收,邮编615013

九、咨询方式

现场咨询:西昌学院北校区教务处电话咨询:0834-2580020(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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