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浙江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违反规定解决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28 来源: http://www.guodahulian.com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要求,现将医院对2021年4月份高等职业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评定的舞弊学生准考号、违规操作及其相对应的处理决定公示以下,学生如对所评定的违反规定客观事实存有质疑,可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教育考试院网阐述和申诉书,电話:0571-88908515(上班时间)。公示满期后,医院将做出宣布处分决定。违法乱纪学生由考試所在城市地市级考试院组织在其通知公告并做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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